多地出台医保新政策 上调医保缴费最低年限
多省相继统一并上调省内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标准,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山东、广东等省份出台了医保新政策,将在未来几年后将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到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参保者必须达到上述缴费年限方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那么,多地为何提高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它会对哪些群体造成较大影响?专家对此怎么看?
多地上调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2022年6月22日,由广东省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到2030年1月1日,全省累计缴费年限将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其中未达规定的地市,从2022年要开始逐年均衡调整。
去年12月15日,山东省医保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范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提出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医保发〔2021〕43号)规定执行,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未达规定年限的统筹地区,2025年底前过渡到位。通知要求从2022年4月1日前实施,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此前,2021年1月1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要求各统筹地区逐步规范缴费年限政策。2021年6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又发布《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医保办发〔2021〕32号),提出利用3年左右时间,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基本实现全国范围内医疗保障制度设置、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等规范统一。
最低缴费年限制度是为确保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履行缴费义务而设定的一项基本规定。凡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并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在此之前,多个省份的省内最低缴费年限不统一,文件发布后,河北、辽宁、山东、广东等地上调了最低缴费年限,统一上调为男性30年,女性25年。而很多上述省份所属地区的最低缴费年限远远低于这一标准,例如广州职工医保最低缴费15年后就可以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为何上调
江西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郑先平表示,目前,我国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通过提升参保规模来增加医保基金筹资总额的空间已经明显不足。同时,在国家大力倡导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激发企业活力的前提下,提高缴费基数或缴费率的可行性也不高。
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在不断延长,人口老龄化程度在加剧。有研究表明,65岁以上人口人均医疗费用是65岁以下人口的4倍。在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医保基金面临的长期平衡压力不断加剧。在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率等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医保基金筹集总额越高,并且能在较长时期内保证基金来源的稳定性和运营的安全性。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王天宇表示,根本原因是为了提高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医疗支出和年龄密切相关,从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到现在,我国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医保待遇一直在提升,这就造成了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危机。
王天宇介绍,2021年全国结余为3.6万亿元,但存在两个现象,一是各地医保基金差异很大,部分地区存在寅吃卯粮现象,即下一年度的医保基金提前拨付;二是医保基金消耗的速度整体上在加快。广东省是我国年龄结构最年轻,社保可持续性最好的省份,但是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结余率(结余率=(当期收入-当期支出)/当期收入×100%)从2016年的26.8%降到2021年的7%。虽然有疫情期间减免缓缴政策的原因,但是结余率下降的基本趋势是一定的。
“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受到威胁时,需要开源节流”,王天宇介绍,节流,就靠目前大力推行的支付方式改革和医保基金监管;开源,以前是靠扩面,即增加参保人数,但是现在扩面很难,只能增加缴费的年限。
有何影响
上调医保最低缴纳年限后,会产生什么影响?不满最低缴纳年限该怎么办?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廖藏宜表示,从长期来看,提高医保缴费年限有利于增加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但当前并不是因为医保“没钱”才提高缴费年限的。从全国来看,目前医保基金总体上是比较充裕的,中国社科院的相关研究显示,2020年我国职工医保可支付月数高达23.7个月。多省份出台提高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主要是为了落实医保待遇清单的要求,逐步实现省内待遇标准的一体化。
廖藏宜表示,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主要影响两类人群,一是快要达到或是已经达到过去最低缴费年限的,即将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人群,按照新政策他们将继续缴费;二是低收入和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人群,他们参加医保后想尽一切办法缴够了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年限之后会增加他们的负担。对于大部分年轻人和收入较高的人群来说,提高缴费年限影响不大。
若参保人到了退休年龄仍然没有达到医保缴费最低年限怎么办?根据已出台上调最低缴费年限标准的省份政策规定来看,个人退休时如果没有达到累计缴费年限,需要一次性补足差额,或者继续按月缴费。
浙江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1版)提出,职工医保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时,可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缴费年限累计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按月延续缴纳或者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山东省相关政策也规定,参保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缴费情况,若到退休时达不到缴费年限,可以现在申请以灵活就业的方式补缴前期中断的医疗保险费。
郑先平表示,这样的调整对于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影响最大,累计缴费年限与最低缴费年限差距越大,一次性补缴费用额度越高,或继续缴费时间越长,这对于已经退出劳动生产领域,依靠养老保险金保证基本生活的个体来说,可能会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