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
国家发改委微信公号8月1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意见》指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要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意见》指出,要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依法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加强评标报告审查,畅通异议渠道,落实合同履约管理责任,加强招标档案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在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方面,《意见》指出,严格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加大违法投标行为打击力度,密切关注中标率异常低、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的“陪标专业户”,重点关注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经常性“抱团”投标等围标串标高风险迹象等。
在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方面,《意见》指出,严肃评标纪律,提高评标质量,强化评标专家动态管理,严格规范和优化评标组织方式。
在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方面,《意见》指出,切实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
在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方面,《意见》指出,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各地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核准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健全信用体系,加快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招标投标领域问题具有长期性、反复性、顽固性,需要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系统治理,久久为功。各地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切实执行,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与此同时,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大力改革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推动招标投标领域实现良法善治。 白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