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资格被取消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青)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决定取消王金勇、陈林、秦玉峰、周厚西、薛兆平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王金勇,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黄金溜槽堆石砌灶冶炼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陈林,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蒸馏酒传统酿造技艺(五粮液酒传统酿造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秦玉峰,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医传统制剂方法(东阿阿胶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周厚西,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盆景技艺(川派盆景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薛兆平,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皮影戏(龙江皮影戏)代表性传承人。
据悉,《办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文化和旅游部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在传承人退出机制上,《办法》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明确五种情况可以取消传承人资格。
本次被通报的王金勇、陈林、秦玉峰由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而被取消资格;周厚西、薛兆平由于自愿放弃或者其他应当取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情形而被取消资格。
传承人资格的五年一评与退出机制的规定,是对所有非遗传承人的一次警示。身为传承人,不仅需要承担起将非遗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的责任与义务,更要洁身自好,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不渎职、不贪污,诚信做人,以更好地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文选自2022年11月5日《文化艺术报》A02版
责 编 | 王越美
审 核 | 吴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