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打翻墨水瓶子之后
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才用上钢笔,那时候钢笔就是高级的写字用笔,不到三年级还不能用。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总是用铅笔。
(资料图)
看到姐姐用钢笔,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字迹清楚,一丝不苟,我就很羡慕,要试着写写。姐姐给我钢笔,我却不会拿,还有些激动,慌乱之中,拿着钢笔写几个字,却把纸张划破了,还弄了一滩墨水。
姐姐说,你用铅笔写惯了,摁劲儿很大,就不会用钢笔了。钢笔不要摁那么大的劲儿,在纸上轻轻一划就行了。我拿着划,不是很重就是很轻,总是把握不住。
爹在一边看着说,你就是用铅笔的料儿,还没长大,就得用铅笔。
我很不服气,但又没办法,谁叫我岁数小呢?谁叫我是二年级的学生呢?
平时用转笔刀削铅笔,削得铅笔尖尖的,写字的时候,刚开始笔道是细的,写不了多少字,笔道就变粗了,要是忍受不了粗粗的笔道,就要用转笔刀再转转,或者用小刀削一削,削尖了铅条,就可以写出纤细的字迹。只是,我写字的时候很实在,摁劲儿比较大,不会轻轻地写。我总以为轻轻地写字就是偷懒耍滑,也写不好。孰料,越是使劲儿写就越费劲,还越写不好,写得还慢;越是轻轻地写,就越省力,越能写好,还写得快。
或许,钢笔写字就是那么轻吧。
我渴望有一支钢笔,却总是不能得到。在考试的时候,我会咬着铅笔思考问题,把笔尾和笔身都咬遍了,以至于笔尾被咬烂了,笔身留下了很多牙印,就像是狗牙咬的一样。
我娘经常说我,不要我咬铅笔,说那样不好,会得病的,但我就是不听。尽管铅笔外面包着一层油漆,但对于我这种人来说,根本防不住我的牙齿,把油漆全都咬掉了,露出里面的木头,还要在木头上留下几排牙印,就像是在洁白的雪地上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一样。
好不容易到了三年级,我爹才让我用钢笔。他给我一只小笔尖的钢笔,是淡青色的,说是他用过的。他在公家的单位上班,每天都会用到钢笔。上班的时候,他会穿四个兜兜的中山装,在中山装的上衣口袋里插上两支钢笔,一看就是一副文明人的模样。
我爹给我一支钢笔,上衣口袋里就只能插一支钢笔了。不过,他还是那么文明,那么和气。
他给我钢笔的时候,顺便给我一瓶鸵鸟牌蓝黑墨水,教会我打钢笔水。他小心翼翼地拧开墨水瓶,里面一股香味儿传出来,就像一点雪花膏的味道,但又有些复杂,分明带了工业合成的元素,就像是现代化的东西。钢笔笔尖浸在墨水里,捏动墨水囊,松开手,等着,再提起钢笔,正着竖起来,挤一挤墨水囊中的空气,把墨水囊挤扁了,再把笔尖放到墨水中,松开手,打第二次墨水。那样子有点像赤脚医生给人们打针,不同的是,墨水囊自动吸墨水,针头需要人来抽。打了两回墨水,要正竖着钢笔,用手指弹一弹钢笔的笔身,对着亮光看看墨囊,看满了没有。就像医生打针,把药水抽到针管里,竖起针管,用手弹一弹,把针管里的泡沫震碎。
在油灯下操作的时候,借着昏黄的灯光,感觉有点神秘,又有些神圣。
上学的时候,我带着钢笔去,把钢笔装在铅笔盒里。到了学校,打开铅笔盒,却大吃一惊。原来,钢笔跑水儿了,弄得铅笔盒里一塌糊涂。垫着的纸成了蓝黑的烂泥,铅笔都被染成了蓝黑色,用手提起来,在地上甩一甩,手上沾上了蓝黑墨水,甩出去的蓝黑墨水打在地上,也打在看热闹的同学身上、脸上。或许是我上学的时候,经常抡着书包玩吧,抑或许是钢笔水吸得太饱满,禁不住一些振动吧。我上学的时候很不老实,抡着书包追赶同学,还会把书包扔到半空中,等书包落下来的时候,空手接住,就像是演杂技。到了我要展示“新式武器”钢笔的时候,却丢人现眼,成了“灾难抢救现场”,按照现在的说法就叫做“大型翻车现场”。
在别人眼里看来不算什么,可是我自己觉得非常难堪。不过,我还是能保留一点点自尊,因为全班只有我有一支钢笔,而别的同学没有,连个钢笔盖都没有。
墨水瓶子放在桌子兜里,用完了钢笔里的墨水,就拿墨水瓶来,打墨水,还要像医生敲打针管一样敲打钢笔笔身。那样子很科学,很酷,也很时尚,让别的同学羡慕得要死。
不过,很快就出了事。没用几天,就出了问题。在一个上午第四节课末尾的时候,临近中午,我肚子里早就叫唤了。老师从来不会早早下课,而是会等到敲了下课铃,再讲五六分钟才会下课。快下课的时候,钢笔里的墨水快用完了,我怕用完了,就拿出墨水瓶打墨水。其实,我这人有点强迫自己,还有很浓重的危机意识,没用完就要打墨水,不是用到写不出字来才打墨水。
拧开墨水瓶子,刚把钢笔笔头伸进墨水瓶,就听下课铃声响了,是校长敲的大铁钟,一声接一声,很急促,像是催促我们赶快回家。我的同桌有点心急,赶忙收拾书本,胳膊肘碰到了我的胳膊肘,我的手一哆嗦,墨水瓶就打翻了。满桌子都是蓝黑的墨水,手上,来不及收走的书和本子上都是墨水。大片的墨水蓝哇哇的,从桌子上往下流。我们赶快躲闪,让墨水流淌下去。
我眼睁睁看着一桌子墨水,却无法收起来,手里还捏着钢笔的墨水囊。同桌很机灵,赶忙把墨水瓶子扶起来,里面只有可怜的一点点墨水了,整个瓶子几乎都呈现出透明的状态了,再也不是蓝黑色的水晶模样了。
我欲哭无泪,却无法收拾残局,连同桌子都被墨水染了。老师宣布下课,可是我的地盘已经发大水了。
我和同桌用废纸擦了,扔到垃圾堆。一起回家的时候,我埋怨同桌动作太鲁莽,可是他并不在乎。我说让他赔,可他说是我的问题,要不是我在那个时候打墨水离他太近,他也不可能撞了我的胳膊。不撞我的胳膊,我就不可能打翻墨水瓶。
我悻悻回家,给娘说了。娘说,多大点事儿?等着让你爹再给你灌点儿。
我说,那墨水是很珍贵的东西,要让我同桌赔。
娘说,不要赔了,都是一个村的同学,勺子还要碰锅沿呢!
娘说得云淡风轻,我却觉得很可惜,很可惜。
不过,过了几天以后,我就释然了,全然忘掉了那回事。即便桌子上的木头条纹残留着一些墨水的痕迹,也引不起我的注意了。
或许当时我太敏感了,但只要过去了,就不算什么了。什么不能过去呢?要是整天挂念,反而不是一种好的生活状态,成了一种负担。
沉迷有沉迷的苦痛,忘却有忘却的好处。人生何尝不是一种沉迷呢?学会忘却,似乎并不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