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通知》将“双减”落到实处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近期,针对青少年健康的利好政策相继出台: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修订的体育法也明确提出“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坚持体育和教育融合,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将“双减”落到实处,尤其是解决好大家普遍关心的学校体育课后服务问题,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供了解决方案。
“双进”促进“双减”
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是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力量。《通知》明确提出,要统筹整合资源,推动专业力量参与体育课后服务。这方面,全国各地已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通知》提出,要切实发挥体校专业引领作用,组织体校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周边学校的课后服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公益类体育俱乐部,依托优质体育资源,为区域内学校有相关体育特长的中小学生开展体育训练提供支持和指导。
在社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过程中,《通知》要求,健全第三方进校园监管机制,坚持公益性原则,由教育部门会同体育、发展改革等部门在有资质、信誉好、质量高的机构中遴选确定允许引进的机构,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社会各界对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退休体育教师和大学生志愿者进校园担任兼职教练员十分关注,对此,《通知》也提出:大力加强兼职教练员队伍建设,遴选推荐一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退休体育教师和大学生志愿者等,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需要自主选聘为兼职教练员,积极参与学校体育课后服务,组织开展有关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学生体育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等,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兼职教练员,应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创新满足需求
针对校园不同年龄、不同体育水平群体,课后体育服务也应有所区别,《通知》在这方面给予了关注,提出科学规划活动课程内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针对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初中等不同学段和不同水平基础的学生,分别设计不同的班型和相应的教育教学内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既要满足部分学生“零起点入门”需求,又要满足部分学生提高拓展需求。(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对于课程资源建设,《通知》明确,要切实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在现有的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课后体育锻炼资源基础上,组织制作并遴选推荐一批适合学生课后服务和课余时间学习的优质体育类视频教学资源,能让学生“跟着视频学”,能让教师“跟着视频教”,有效服务教与学。各地要积极推广体育总局编制的近视防控操、脊柱健康操等教学视频,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和科学健身。
扩大场地供给
场地问题是开展体育健身的关键,也是组织开展体育课后服务的重点。针对这一问题,《通知》强调,合理规划利用社会体育场馆,各地要指导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体校、青训中心等合理规划时段,低收费或免费为学校开展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体育课后服务等提供场地支持。大力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共享,各地要完善学校体育设施面向青少年的开放机制,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对体育设施进行物理隔离或灵活改造,使场馆在平日晚间及周末、节假日能有序向周边青少年免费开放。要切实加强体育场馆安全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体教融合的改革精神,尤其是与新修订的体育法一脉相承。相信随着《意见》在各地的执行推广,体校、体育俱乐部等专业机构在课后体育服务过程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推动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优质资源整合,支持学校全覆盖、高质量开展体育课后服务,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在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