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良法善治守护公众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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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2014年3月28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2014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地方法规治超工作立法,该条例的颁布实施现已整九年。
彰显人民至上,破解治超难题。条例明确规定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是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从强化治超工作目标考核、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构、保障治超工作经费三个方面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治超工作职责。条例分别就源头治超、路面治理、治超信息平台建设、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强化了治超工作各项措施,为安徽治超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彰显法治水平,实现良法善治。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近年来,全省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抓安全”“抓治超就是抓发展”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护、超限超载治理法律法规,倾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综合监管、科技引领、保障有力”的治超模式,认真落实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全面完善高速公路治超,全力加强源头治超,不断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和远程精准监管,大力推进科技治超、信用治超,形成了“源头和路面、科技和非现场、后续处理和失信惩戒”闭环管理,开创了超限超载治理“法制化、数字化、精准化、规范化”新格局。
全省货运车辆平均超限超载率,普通公路长期处于1%以下,高速公路已降至0.002%,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安徽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