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插队女子被恶搞成表情包出售,批评需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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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一条定位在浙江金华某景区的争吵视频在网上迅速发酵,两名女子被指插队后情绪失控暴怒的场面被人拍摄下来并上传到网络,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5月2日,自称为该事件当事人的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声,否认自己插队,称自己是排错了队伍后“平移”到旁边的队伍去。但更多网友认为排错了队伍也不应该“平移”,应该从正确的队伍的队尾开始重新排队,景区的工作人员也认为两人的“平移”应属于插队。但同时,也有媒体指出,在该景区的“年卡通道”和“团队通道”两条队伍并不是很好分辨,有不少游客在排队时没有注意到两条通道的区别,排错队伍似乎也并非罕事。
但网友们并没有止于对插队行为的批评,随着事件的发酵,当事的两名女子真实身份被“扒”出,日常行踪也疑似被偷拍公布,还出现了以当事两人为原型的恶搞表情包贴画,制成了车贴、帆布包等商品在电商平台售卖。一起插队事件引发了网暴的海啸,人肉搜索、地域攻击、人格贬损……对插队的不当行为的批评似乎已经开始脱离了朴素正义的范畴,变成了一场以正义冠名的暴力“狂欢”,对于存在已久的不文明旅游现象的不满似乎在这一刻大爆发了。
一段没有前因后果的短视频引发“正义”声讨的海啸,如此事件发生也不是一次两次,2018年四川德阳女医生自杀事件、美团骑手勒索事件、女子深夜回家遭黑车司机尾随敲门等等社会事件不断重复上演着网络“开庭”的闹剧。
中国法学会会员“以案普法”发文认为,按照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制作、使用、公开他人的肖像、破坏他人的名誉,但法律也鼓励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他认为正常的曝光插队者的行为并不构成民事侵权,但如果虚构事实,或者采用诋毁、侮辱性的词汇借机辱骂二人,则就涉嫌侵犯名誉权。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未经当事人许可擅自制作恶搞表情包并售卖的行为无疑是侵权的,这些表情包带有一定的侮辱性质,“人肉”当事人的隐私信息并公开更是典型的网暴行为。
插队不符合大众对于社会公序良俗的定义和要求,也有违文明旅游的精神,但在网上以正义之名传播、辱骂当事人的行为同样称不上道德高尚,以“替天行道”的旗号,行情绪宣泄之实,站在道德高地的批判并不能代表真正的正义。
景区插队是常见的旅游不文明行为,对这一行为的讨论应该在理性的范畴,而不是人云亦云,以“玩梗”为乐。对于当事人不当行为的批评也应该止于批评,以不文明的手段对抗不文明的行为不会带来文明的结果,网暴不是维护正义的正确之路。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