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试水”特定养老储蓄 养老产品前景越来越广阔
特定养老储蓄要来了。
定期存款类产品,最短5年、最长20年……继养老理财试点、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颁布后,养老储蓄业务开闸。近日,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发布通知,为持续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工作,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将启动特定养老储蓄试点。
那么,什么是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如何开展?
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启动
近日,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从今年11月20日起启动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明确由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不超过100亿元,试点期限为一年。
试点阶段,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业务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储户在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存款本金上限为50万元。
根据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的要求,此次试点银行应当严格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开展业务。落实储蓄业务和个人账户管理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办理特定养老储蓄业务,不得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
那么,为何要选择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和工、农、中、建四大行进行试点呢?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本次试点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试点城市涵盖华东、华南、西南和西北地区,有助于通过试点了解和掌握不同区域储户对养老储蓄的需求。四家大型银行机构网点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丰富,存量客户群体庞大,在四家大型银行率先进行养老储蓄试点,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广大居民对养老储蓄的需求,最大限度地方便更多的居民办理养老储蓄业务。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会和人民银行密切跟踪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安全稳健开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试点银行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试点地区银保监局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适时研究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商业银行更好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具体有何特点
实际上,养老储蓄是一种特殊品种存款,为低风险偏好客群增加一种本息有保障的投资选择。即将开展的养老储蓄与普通存款有什么区别?
董希淼表示,与一般的储蓄存款相比,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具有期限长、品种多、利率高等三个特点。首先是期限长,最低5年,最长20年,契合长期养老目的;其次是品种多,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满足不同储户需求;再次是利率高,略高于大型银行5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在利率下行周期锁定较高利率,未来还可能享受税收优惠。单个储户在单家试点银行每人限存50万元,有助于让更多储户参与养老储蓄试点。
在挂牌利率方面,以工商银行为例,当前该行5年整存整取挂牌利率为2.75%。
在产品设计方面,养老储蓄产品如何定价备受关注。目前,银行销售的储蓄国债期限主要是3年期和5年期,大额存单期限最长为5年期,相比而言,养老储蓄产品期限更长,在定价方面没有可比产品。
在利率方面,今年已发行的储蓄国债年化利率在3.2%至3.52%之间,大额存单方面,以工商银行为例,该行目前在售的3年期大额存单年利率为3.25%,且目前没有5年期大额存单在售。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银行体系资金本身具有“借短贷长”的特点,长期限的养老储蓄降低了存贷期限错配,但由于很难提供对应高收益资产,预计长期养老储蓄利率很难显著提高。从定价的角度看,储蓄国债、协议存款、5年期定期存款可以提供一定定价参考,相比这些产品,预计养老储蓄产品定价不会明显偏离。
专家:契合居民长期养老需求
随着我国养老问题日益严峻,养老产品的前景变得越来越广阔。
董希淼表示,养老储蓄试点基于我国公众储蓄偏好来创新产品和服务,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与养老理财产品、养老保险产品和养老基金产品等形成补充。
鉴于试点银行系统改造需要一定时间,试点开始时间为2022年11月左右。
董希淼认为,此次推出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期限较长,在5年到20年,利率较为适中,适合那些风险偏好较低、对流动性要求不高、追求固定收益的群体,与居民长期养老需求比较契合。
下一步,应该进一步丰富养老储蓄产品,优化期限结构。还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流动性支持措施,如遇到储户生病等情况提供部分提前支取以及存单质押等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广大用户多元化需求。
除此之外,银保监会将开展为个人提供养老财务规划和长期资金管理服务的商业养老金管理业务试点。将养老规划、账户管理与金融产品相结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养老顾问服务和金融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差异化养老需求。目前正在制定完善业务规则,力争尽快由部分养老保险公司开展试点。
在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看来,养老账户的改革叠加养老金融产品的丰富,有助于满足购买养老金融产品主体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一方面可以提升我国养老金融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促进商业养老体系的发展。
董希淼表示,结合国外成熟经验、国内市场需求和发展现状,我国应通过养老领域金融产品创新,持续开发专属理财、储蓄、基金、信托等具备养老功能的产品,切实发挥第三支柱养老保障的补充作用,更好地为养老领域提供丰富多元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