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开展灾后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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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做好洪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导各地做好洪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受灾地区灾后无大疫。组织省疾控中心专家,开展全省洪涝灾害灾后应急卫生防疫工作视频培训,就洪涝灾害临时安置点卫生、饮水卫生保障、环境卫生清理等10个方面问题进行技术指导,特别邀请各市(州)、各县(市、区)宣传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防汛抗灾的相关同志参加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应对洪涝灾害卫生防疫能力。
中国吉林网记者了解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相关领导组织省疾控中心等单位第一时间对受灾地区卫生防疫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指导各地做好预防传染病等工作。
一是科学有效做好消毒工作。根据灾情及当地传染病发生风险,科学规范做好消毒工作。疾控部门指导灾区安置点开展日常消毒,对无消毒指征的外环境进行精准区域消毒;外环境以清污为主,重点区域清污后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二是加强媒介传染病防控。建议灾区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尽快清除积水、垃圾、淤泥等蚊蝇孳生地。各地疾控机构在受灾地区安置点及其周围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的主要场所开展病媒生物应急监测工作,针对当前情况可选取简单易行办法开展蚊、蝇、鼠类监测。指导属地配足配齐杀虫药械,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对密度增加的区域进行杀虫灭鼠,做好病媒生物防治,防止媒介传染病发生。
三是强化灾后饮用水安全。受灾地区及时对水源地和供水设施的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做好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工作,水质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微生物指标、消毒剂指标等重点风险水质指标作为重点开展监控,根据水质检测情况,指导当地保障临时应急供水安全和恢复期供水设施的供水安全,居民在水质达标后方可饮用,防止灾后介水传染病发生,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四是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受灾地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临时医疗点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的敏感性,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加紧采样送检,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第一时间落实“四早”要求,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同时,做好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皮肤病等常用药品的储备工作。
截至8月16日24时,全省共紧急派出卫生防疫专家组、应急队伍79支,组织消杀人员8498人次,已消杀面积达306.6988万平方米。配送保障药品和消毒物资等59692盒(瓶);安全饮水工程226处,采样330份,其中合格131份,不合格151份,待检测48份(不合格水源已停止使用进行整改),全力保障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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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越明
图片由吉林省卫健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