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第八年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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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日前在北京联合主办“202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并发布了《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22)》,连续第12年对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开展第三方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2022年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排名中,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32家高级法院中排名第1位。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49家中级法院中排名第6位,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排名第9位。这是自2015年以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排名中连续第八年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124家基层法院排名中,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排名第1位,延吉市法院排名第2位,松原市宁江区法院排名第3位,前郭县法院排名第4位。
近年来,吉林法院坚持依法公开,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职责,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参与审判活动、知悉审判工作信息的权利。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公开范围,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又严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制定出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指引,明确司法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司法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创新开展吉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活动,实现公开平台、公开标准、信息技术应用和司法公开理论研究工作的“一体化”推进落实,持续保持司法公开高水平发展。
此外,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打造审判管理“四统一机制”,公开开庭审理大要案,公开发布民法典实施典型案例,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推进司法公开深入开展。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向科技借力,以数字赋能,持续推进“公正与效率”主题,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建设,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以司法的公开、透明,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在一站式诉讼服务、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普法宣传、代表委员监督等多项工作中,践行阳光司法。前郭县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多个环节,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促效率、促廉洁,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的“可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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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郭雍皓
通讯员 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