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助推司法公开现代化——长春中院司法公开工作纪实_环球速看料
“有公开透明,才有值得信任的公正,才有基于公正的信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司法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坚持,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与内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目前,全市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476523份、流程信息1063016份、直播庭审80715场次。2022年度,长春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位列全国中院第六位,已连续七年位列全国前十位,朝阳区人民法院位列全国基层法院第一位。
立足审判职能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2022年度,长春中院审判综合质效排名位列全省中院第一。今年以来,为有针对性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公开需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提示引导作用,发布民法典实施十大案例、执行典型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等。为便利当事人,开通一网通办、全域通办业务,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行接诉即达、接单即办,全市11家法院入围全省基层法院诉讼服务质效排名榜单前十名。
拓展司法公开广度
全力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长春中院始终主动自觉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履行审判职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建立“以审判为中心、以强化管理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服务群众为导向”的司法公开工作体系。
强化司法公开制度指引,规范司法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制定并发布《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办法》等5项司法公开制度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司法公开内容、程序以及要求等,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机制。
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依法、及时、全面、实质公开各类信息,积极展现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政务等各方面工作信息与成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托“四大平台”、门户网站、司法公开网、微博微信等渠道,实现了司法公开信息“一键查询”“一次浏览”,以最便捷的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信赖司法。
扩大司法公开深度
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待不断提升。长春中院充分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准确、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法院基本情况、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改革、司法行政事务、队伍建设等方面信息,从形式和程序公开,深入到内容和实体公开,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内涵。
通过开展“全市法院季度上网裁判文书质量筛查通报”工作,实现文书质量意识有效提升,文书错误率大幅下降;通过开展庭审视频全面筛查工作,对庭审时间过短、声音画面不佳、庭审行为不规范等视频进行全面排查,有效提高庭审直播质量,提升庭审行为规范化,逐步实现从效率型向效益型转变。
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企业代表、在校师生等社会公众走进法院,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通过对企培训、调研、交流等活动,助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立与群众和媒体的沟通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2年,全市法院开展普法活动1800场,召开新闻发布会37场,邀请媒体记者参加活动516人次,邀请代表参加活动363人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21458篇。
未来,长春中院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时代命题推进司法公开现代化,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现代化阳光司法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现代化司法公开机制助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来源:长法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