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案例被国务院评为“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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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成都国际商事法庭在天府中央法务区举办挂牌运行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挂牌运行一年来的基本情况。据悉,成都国际商事法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全国设立的第三个地方国际商事法庭,也是中西部首个在地方设立的国际商事法庭。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成都国际商事法庭主要管辖四川省范围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8类涉外民商事案件,运行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涉外民商事案件90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90件。高效审结了两起涉“一带一路”国家工程跨境金融诉前行为保全案,成都中院首例依法适用国际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成都国际商事法庭涉外商事审判“第一槌”案等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案例。探索形成的“创新‘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成功入选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
据了解,法庭现优配16名员额法官、6名法官助理、16名聘任制审判辅助人员,其中,3名法官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素质人才占比近80%,有较高外语水平人员占比超70%。
成都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成接受采访时表示,成都国际商事法庭将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立足点和切入点,持续高效融入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靶向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障,加快整合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纷资源,拓展专业化审判矩阵效应,加快打造立足四川、辐射西部、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一流国内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高地。
现场还对外发布了《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2018—2022)》及十大典型案例。《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2年,成都法院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共计1408件,审结1338件。成都法院受理涉外商事案件标的额共计85.98亿元,标的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案件有14件,个案最大标的额高达32亿元。
2018至2022年成都法院受理涉外商事案件中,涉外主体所涉国别和地区超70个,基本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案件数量情况与成都外贸进出口贸易伙伴分布国家、区域基本一致。其中,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案件共受理235件,反映出近年来成都与世界经济融合程度持续加深。
发布会后,成都中院还与四川天府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签订了《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与四川大学签订了《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合作协议》。四川天府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樊斌,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参加了签约仪式。(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