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天津滨海新区用好“三个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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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和滨海新区“八大工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树牢“纪检监察机关也是干部之家”理念,制定出台《关于扛起纪检监察职责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的实施举措》,用好容错免责、澄清正名、回访教育“三个机制”,着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党员、干部在加快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中建功立业。
用好容错免责机制,着力为干事创业鼓舞“士气”
落实《滨海新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明确在容错免责中坚持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等区别开来,充分考虑动机态度、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做到宽严相济。比如,为了快速应对防治蝗虫工作的严峻形势,区某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决定由某湿地管理中心在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前提下及时开展防治工作。因决策出于公心,是为了保护群众和公共利益而采取的果断措施,且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因此,对时任区某部门主任曹某某等4人均予以容错免责。通过容错免责,弘扬敢为人先的改革开放精神,鼓励敢闯敢试的行为,宽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着力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用好澄清正名机制,着力为干事创业树立“正气”
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操作指南》,每月对澄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督促引导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结合日常监督、线索核查掌握的情况,在处置问题线索时深入研判,主动分析是否符合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情形。认真落实操作指南,深核细甄,对符合澄清工作情形的,经集体研究决定后,采取会议、书面、通报等恰当方式予以澄清。比如,有人反映区某部门魏某某在处理信访事项时,存在想方设法将举报人挤出正常维权通道问题。区纪委监委经过仔细核查,查否了反映的问题,并对魏某某被反映问题予以澄清。通过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最大限度为干部消除负面影响,为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为直面矛盾的干部“提气”、为履职尽责的干部“鼓劲”,引领形成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新风尚。
用好回访教育机制,着力为干事创业激发“动力”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回访教育机制,动态了解受处分干部思想和工作情况。区纪委监委分4批对1400余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对思想上存在障碍的及时疏导,对处分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积极鼓励,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特别是针对勇于改过自新、积极作为的,及时关心关爱,大胆向党组织推荐使用,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比如,滨海新区有近50名受到处分的干部因勇于正视改正问题、积极担当作为,受到重新提拔任用,取得良好效果。通过加强回访教育,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让干部打消“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思想,重燃干事创业激情,恪尽职守,主动作为,担难担险,真抓实干,全力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滨城”样板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