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公正与效率 长春法院吹响存案清结“冲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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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部署开展全市两级法院旧存案件清结专项行动,围绕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进一步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会议要求,两级法院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此次旧存案件清结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迅速梳理摸排两级法院旧存未结案件情况,结合全市两级法院旧存案件基本特点,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加快化解旧存案件压力,为今后审判执行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要摸清底数,排查立项。两级法院成立“旧存案件清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针对旧存未结案件,在此前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分时段建立旧存案件台账,明确案件类型、责任部门、责任人。两级法院建立院长抓全院、副院级领导抓分管领域、庭处长抓部门、法官抓具体结案、审管办抓调度的层级负责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部署有计划,落实有成效。
要逐案击破,全面清积。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行动,对照台账,逐案销号,全力推进“应结尽结”,确保6月30日前全市法院旧存案件清结率达到80%以上;9月15日前,全市法院旧存清结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旧存案件的分析研判,找到破解的方法对策,下决心、下大力气将“骨头案”“钉子案”彻底清结,早日甩掉旧存包袱,推动长春地区审判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要聚焦难点,集中攻坚。实施“挂图作战”,制定旧存案件清结时间表,根据清结进度和任务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加强调度督促,两级法院院领导实时掌握未结案件清结工作总体情况,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推动专项清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运用集体智慧,充分发挥法官会议、审委会的功能作用,对因其他客观因素导致案件长期未结的,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主动破解。强化对下指导,确保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裁判标准,确保清理专项行动的整体进度和质量效果。
要总结经验,长效常治。深入研究解决当前制约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深层次问题,提升法定审限内结案意识。进一步规范全市两级法院变更审限情形,严格审限审批流程、加强审限跟踪管理,建立审限预警机制,坚决堵塞审限管理漏洞。严格执行审限管理各项规定,避免出现利用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诉讼、不规范撤诉、转变审理程序等形式增加办案周期的“隐性超审限”现象。建立健全审限预警跟踪督查制度,严格规范审限审批流程,通过实时查询跟踪、临近审限预警、点对点催办督办等方式避免超审限案件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