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企业开门红 合肥出台六大举措稳岗促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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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企业稳工稳产工作,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1月17日,合肥市出台春节期间稳岗促就业若干政策举措,努力推动经济实现开门红。
该政策规定,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正常留工生产经营的合肥市“四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加强春节留工关怀,按外市籍参保员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同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该市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招用外市籍人员首次在肥就业(含四县一市人员到市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500元/人标准给予员工新增就业补贴。该政策与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鼓励员工早日返岗,2023年1月22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的企业,予包车费用5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倡导用工盈余的企业通过“共享用工”模式,对有临时性岗位需求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根据共享职工人数,按照不少于1000元/人/月标准给予输出员工企业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
该政策提出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续实施,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底。困难行业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6月底,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补齐缓缴社会保险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底,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该政策强调要强化就业精准服务,深入推进“三级三方”服务千企,发挥人社服务专员作用,及时准确掌握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停工复工安排、用工需求状况等信息,及时开展用工指导,积极宣传稳岗留工政策,鼓励企业自身通过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激励员工稳岗留工。精心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丰富招聘形式,完善服务举措,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开展“返乡乐业·就在合肥”就业服务活动,加大返乡农民工走访慰问、政策宣传、岗位推荐、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申报细则请关注合肥市人社局官网了解。(范家生)